浙江杭州,女子带“弟弟”做手术,没想到“弟弟”因麻醉过敏去世。女子痛不欲生,将医生诉至法院,要求医生下跪道歉并赔偿10万元!

  36岁的叶女士独自在杭州大城市上班,因为孤单寂寞,叶女士养了一条泰迪,陪着她度过无数个日日夜夜。叶女士给小泰迪取了个名字叫“弟弟”,对小泰迪像弟弟一样好。

  转眼间小泰迪长成了大泰迪,叶女士每天搂着大泰迪安然入睡。可最近叶女士发现,泰迪老喜欢搂着她做那些令人害羞的动作。叶女士以为是泰迪见到她太高兴,还不以为意。

  这天朋友到访,泰迪像往常一样扑到叶女士身上蠕动。朋友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你的弟弟长大了,要给他找个老婆了。”

  叶女士不想别的狗狗夺走原本属于泰迪的爱,不同意再养一只狗狗。叶女士左思右想,最后从网上得知可以给狗狗做绝育手术。叶女士综合考虑后,选择了一家很有名气的宠物医院。

  专业的医生告诉叶女士:“绝育手术可以有效增加您爱犬的寿命,但任何手术都会有风险。所以做手术前需要签订这个手术通知书。”

  叶女士以为就是走一个流程,不假思索就签了大名。泰迪被带入手术室后,不安地乱叫,没多久就没了声息。叶女士想着是手术麻醉中,可医生推开门告诉她:“很抱歉,您的爱犬因为麻醉过敏,抢救无效,已经不在了。”

  叶女士推开医生,进了手术室,才发现狗狗瞪着眼睛,永远离开了她。叶女士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在宠物医院和医生吵了起来。医生愿意赔偿叶女士的损失,可叶女士狮子大开口,提出了10万的赔偿,并要求医生下跪道歉。

  医院里的法务告诉叶女士,《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泰迪市价3000元左右,医院愿意赔偿5000元。如果叶女士一定要求赔偿10万,将涉嫌敲诈勒索;另外,强迫医生下跪属于侮辱他人,不可取。

  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协议。最终叶女士决定将医院及医生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