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杨女士和男朋友在回民区“狗市”一家名为敖新名犬名猫的宠物店花600元买了一只两个月大的金毛犬。

  购买时,店主称狗还有一针疫苗未打,9天后需要来店里打针,到时候会给她一个疫苗接种证。

  同时,店主承诺,当天可以去宠物鉴定机构做检测,如果狗有任何健康问题,可以全额退款。

  杨女士向店主询问原因,店主回复称是正常现象,因为狗一直圈养在屋内笼子,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6月2日晚,杨女士发现,狗的咳嗽症状仍未减轻,还出现了上吐下泻、排便不成形、便血的现象。

  杨女士再次向店主询问,店主则表示,这种情况是由于最近频繁变天造成的拉肚子,喂些益生菌就好了。

  到了8日晚,狗开始不吃狗粮了。同时,杨女士还在狗的脖子处发现了针眼以及一片红癣。杨女士在网上查询后觉得自己很可能买了一只“星期犬”。

  9日下午,杨女士在网上咨询了一名宠物医生,宠物张医生判断,狗可能患有犬细小病。宠物医生向杨女士解释,犬细小病是一种因犬细小病毒感染导致的犬类急性传染性疾病,死亡率极高。患病原因多为饮食不当、狗自身肠胃脆弱、居住环境中存在大量细菌等因素造成的。

  杨女士决定向店主问清楚,是不是把“病狗”卖给了她。最后得到了这样的回复:“你要搞清楚它到底是天热中暑,还是细小病毒导致的。我当时和你说的是买狗当天你可以去检测它有没有毛病,24小时内有问题随时拿回来。但这已经是第九天了,你们回去是怎么养的,这就不清楚了。至于针眼,那是接种疫苗的痕迹。”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苗律师表示,出现此类情况时,杨女士应立即带狗到权威宠物医院做诊断。

  在拿到诊断书后,如果证明狗在买前就已患病,且病情严重,那么店主就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情况,应赔偿杨女士买狗、为狗看病治疗的全部费用;如果证明在买狗时狗的症状比较轻微,是自己后期的饲养不当导致的病情加重,那么就可适当减轻卖家的赔偿责任。

  “出售、饲养犬类要符合防疫要求,尤其是出售者一方,卖狗时要提供防疫证明、定期健康检查证明,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及办理《养犬登记证》,出售时要向买家提供以上证件。”

  所谓“星期狗”就是指从路边的狗贩子手里买来的小狗,买的时候精神、活泼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