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喜欢饲养家庭宠物,拆家的“二哈”、高冷的“喵星人”,这些都是常规的。但有些人喜欢标榜个性,饲养一些野生动物甚至是国家保护动物,而有的人为了利益或者因为无知,竟然贩卖国家保护动物。

  3月13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就我市一起“球蟒案”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并启动了野生濒危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球蟒”是一种野生的蟒蛇,因其温顺而且长得漂亮,受到很多动物饲养爱好者的喜欢。但这个小家伙背景可不简单,它可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明令保护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

  涪城区王某却不知道这“球蟒”的来头,欲将“球蟒”当宠物养,并于2018年5月,从广东以1850元的价格购买了10只“球蟒”,然而在快递运输中死了1只,王某自己又养死了4只。

  随后王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把存活的5只“球蟒”,以每只300元的价格向省外出售。不料“球蟒”在运往内蒙古途中,被当地森林公安查获,并移交我市查处。

  2018年7月,王某被绵阳市森林公安局涪城区分局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移送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涪城区人民法院。

  在这起案件中,除了野生动物资源受到损害,还有一个值得大家关注的地方,那就是涉案人员大多是青少年。嫌疑人王某未满20岁,5个买家平均年龄只有22岁,其中有一个大学生、两个未成年高中生,最小的年仅16岁。

  “他们可能只是想养这样一个宠物,但是因为不懂法竟触犯了法律。所以我们两级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合作,启动了加强网络监管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绵阳市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高艳辉说,

  根据活动安排,接下来我市将整合检察院、公安、林业等部门力量,一是由公安部门加强网络巡查,发现有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的平台,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关闭。二是利用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讲。

  “作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和未检部门,我们联合林业、教育等部门一起进行宣讲,不仅仅是为制止现有的犯罪,更是为今后预防犯罪打下基础。保护我们的生态资源,也保护未成年人。”绵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局局长顾万彬说。 (绵阳广播电视台记者:宋德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