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其实是有感情的,它们也有喜怒哀乐,抛弃他们不仅仅是一种不负责任,甚至于薄情寡义!

  一条养了十几年的狗,说不要就不要,说遗弃就遗弃,你觉得这个人的良心怎样?

  由于夫人怀孕,把我们家猫寄到朋友家,那时候琥珀才9个月,已经九斤多了,按照一个月胖一斤的趋势,等它周岁成年,应该可以到十二三斤!毕竟布偶本来就是大型猫。

  可是事情并没有朝着正常的趋势走,送到朋友家后我们就走了,它可能还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就发现我们不见了,突然变得狂躁,第一次朝人露出了爪子,把我朋友抓伤了,然后自己蜷缩在角落。

  然后接下来的几周就开始暴瘦。平均每周瘦二两,等前段时间我们把它接回来的时候,还是只有8斤半,比预期的11斤少了两斤半不说,还比我们送它走的时候瘦半斤。作为一只正在长身体的未成年猫,两个月的时间体重不仅没涨,还往下掉,这一加一减,也是很可怕的数字。

  那段时间我们每隔一两周都会去看它,起初叫它还理我们,后来叫它它都没反应了,到最后我抱他他还挠我并对我哈气!

  我猜这两个月的时间让它想通了自己是被遗弃了吧……再下去可能要得抑郁症了,然后我们就决定把它带回家。

  不过仅仅过了两天,可能吃上了狗粮,发现家的味道回来了,一下子性格就恢复了,又可以任撸了……

  之前想着作为一只泰迪,为了避免它日天日地,我们准备给他找一个固定的性伴侣。于是给他找了个媳妇,还装模作样地系了个领带打扮成新郎的样子,送到女方家准备洞房!

  从那以后,它好像对母狗再也没有兴趣了,小区这么大,狗狗这么多,整整四年,居然连一个后代都没有留下……

  我一个朋友家的比熊,现在都开始和自己的儿子发生并保持不正当关系了,相比之下,我们家这只真的是不配拥有泰迪的称号!

  所以,宠物真的是能够感受到自己被遗弃的,在他们的世界里,我们可能就是全部。

  上海的处罚依据是《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这个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在性质上,属于地方性法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对于养狗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制定,所以如果想要对养狗行为进行规范并进行罚款,最低的级别都得是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市政府以上。

  而省会城市就不用说了,还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喀什5个经济特区,除此之外还有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岛、洛阳、 宁波、淄博、邯郸、本溪、徐州、苏州等18个城市。

  所以,我觉得现在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应该知道的是,养狗可以是你的兴趣爱好,但是弃狗已经不是你的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