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线.申请 申请人到窗口申请,根据要求提交材料。 2.受理 办理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当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出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全部补正要求,发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日期后向申请人送达,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3.审查 办理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时限为13个工作日,决定时限为7个工作日,不予审批的出具《不予以行政许可决定》,准予审批的出具许可文件。 4.领取结果 申请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作出招标核准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批人员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审批结果,供企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