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几番折腾下,刘胤桐终于把霍营地铁站旁救助的赤狐带回了Let’s love动物安置寄养中心。身为宝贝回家宠物搜救队负责人,这已经是他5天内救助的第二只狐狸。

  雪狐、赤狐、暹罗鳄……过去一段时间里,很多不常见的小动物在北京被发现。它们有的不适宜生活在城市环境中,有的不适宜生活在中国北方,有的甚至不是中国物种。

  “神奇动物”缘何屡现京城?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通过网购等渠道购买“异宠”(个性宠物)又随意弃养的行为,导致本不该出现在北京的动物,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

  昌平区十三陵镇,距离十三陵水库库区不远的一个小院,就是Let’s love动物安置寄养中心。刘胤桐救助的动物,一般都会寄养在这里。

  小院不大,颇似普通的北京郊区农家院,只是从里面传来的犬吠声,要明显响亮很多。第一道院门是铁皮门,第二道是铁网门,里面的狗舍、猫舍全用铁网进行了封闭加固,“安全第一,防止动物往外跑,这里还是比较专业的。”

  加上昨天的赤狐,刘胤桐最近已救回四只狐狸,它们都有各自的单间。与狗相比,狐狸要安静一些,但刘胤桐说:“它们还是保有一些野性,所以单独养比较好。”

  刘胤桐拥有的专业宠物搜救队,搜救对象远不止猫狗等宠物。市民、媒体甚至公安机关都经常求助于他的搜救队,解救出现各种状况的小动物。寄养中心的负责人王晨依告诉记者,被救助的动物,适合领养的会组织领养活动,而狐狸,在确定其野生还是家养性质之前,会暂存在寄养中心。

  “狐狸不好养。”刘胤桐走进笼子,已经能跟里面的白狐相处融洽,但是他仍然直截了当地表示,狐狸不适合城市家养,“有些市民,觉得狐狸好看,觉得能当成狗养。有点儿味儿,勤开窗通风不就行了吗?等真养起来,发现根本不行,那个味儿受不了。”

  “你看这个笼子,全封闭的,地面也是硬化的,不然狐狸很容易跑出去。”刘胤桐说,如果养在院子里,也要注意狐狸擅攀爬、弹跳好、爱打洞的习性,普通的农家院,很难真正圈住狐狸,“狐狸还是有一定野性的,跟宠物狗不一样。但是,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是一时兴起,三分钟热度,不考虑后果。”

  “最近这段时间频繁在北京城里出现的狐狸,我们怀疑跟前些年一次有偿领养有关。”刘胤桐回忆,大概在两年前,有一批大约三百多只外地饲养场的狐狸被北京的爱心人士救下,并组织了有偿领养。但后来领养者发现狐狸不好养,于是进行了大量放生。此外,通过网络渠道,也有人在售卖狐狸。

  饲养场的狐狸,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不会捕食,命运多半凄惨:“大家应该有印象,北京山区出现过几次白狐、蓝狐偷老百姓鸡吃的新闻。这些狐狸都是原来圈养的,在山里,除了饿死,就只能偷家禽吃。”

  刘胤桐在北京城各处看到过狐狸、蟒蛇、鳄龟、貂等各类“异宠”,“现在大家养宠物都想讲个性,但是不想养了,放得又太随意。就说鳄龟,你放一只鳄龟到公园池塘里,它在中国没有天敌,这个池塘里的其他物种,基本上全都遭殃了。”

  黑豹野生动物保护站总站在房山区拒马河流域,站长李理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看到本不属于北京市的物种,“比如巴西龟、鳄龟,趴在拒马河畔晒太阳,它们都会严重影响本地龟类。”

  李理说,在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前,拒马河流域经常出现大规模放生,“那种一麻袋一麻袋的、不负责任地放生,带来大量外来物种。巴西龟、鳄龟不用说了。白狐、蓝狐都不是中国原产的物种,是因为皮毛需求而引进养殖的。还有眼镜蛇,虽然中国有,但是主要是分布在南方,最近几年出现在了北京山区。这些物种,不仅会对普通老百姓的生活造成影响,还会破坏生态平衡。”

  2017年之后,因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大规模放生变少,但是“异宠”饲养变热。

  “有些人在网上购买,然后又在网上炫耀自己饲养的‘异宠’,给它们拍小视频。非洲的薮猫、狞猫,还有大蜘蛛、大蜥蜴等等。我们一旦发现,都会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法律,养这些动物,都是要取得相关资质的,而且还要讲清楚来源。”李理以狐狸举例,要想合法饲养狐狸,至少需要具备林业部门颁发的饲养证、运输证、检疫证,但这些证,个人基本很难获得,所以饲养狐狸违法可能性极高。

  “养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李理曾经在西二旗解救过一只华北豹猫。豹猫有适合家养的品种,但这只华北豹猫是野生的,从外地市场购得,饲养者起初并不了解:“他家有院子,但是豹猫长大后,野性强烈,要喂生肉。后来不但把家里电话线都咬断了,还把家猫咬死了,这才不得不向我们求救。”

  李理播放了几段由野外红外相机拍摄到的视频,视频里的华北豹猫不仅捕杀小动物,甚至还猎食山羊,“饲养野生动物,不仅可能违法,还违背动物天性。随意放生,更是影响生态平衡。”

  刘胤桐建议,在饲养宠物前,市民一定要对宠物习性有所了解,同时对自己家的环境有清醒的认识,如果发现自己实在无法饲养某种宠物,也千万不要随意丢弃,而是交给专门机构处理:“即便是普通的猫狗,也别随意放,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首席科学家孙全辉博士介绍,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列入一级、二级名录的物种不可以买卖。

  各省还有一级、二级的保护名录,按照地方条例,如果交易也会违法。此外,中国已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其附录一、二的物种等同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此外,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物种,既“三有”动物名录,也是对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补充。

  “目前常见的鸟类中的画眉、百灵、鹦鹉、大山雀等,哺乳类中的松鼠等,以及几乎所有国内的两栖爬行动物,都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孙全辉指出,一些在国内没有分布的蜥蜴、陆龟、哺乳类等,属于CITES附录物种,也等同于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合法来源,饲养这些野生动物就是违法的。”

  孙全辉介绍,据统计,至少四分之三的宠物蛇、蜥蜴、陆龟和海龟会在家庭饲养一年内死亡。野生动物的攻击性、毒性以及携带的多种病原微生物,也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甚至致命的影响。

  与此同时,盲目饲养野生动物还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会受到相关处罚。

  “要养这些受保护野生动物,须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而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则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说有相关的动物合法来源证明,符合人工繁育条件等等。”孙全辉表示,饲养宠物要到正规的交易市场购买,并索取相应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资料,“出售、购买、利用这些野生动物都需要办理相关许可。如果市民一不小心养了野生保护动物,可以联系、咨询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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