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法律实践、参与国家间司法机构的培训、合作等。“可以从建立由南亚和中国最高法院法官所组成的‘一带一路’法官网络开始,增强各国司法互联互通、相互理解,为规范和解决国际问题奠定坚实基础,促进形成更加一体化的区域环境和更顺畅的贸易发展。”

  事实上,中国与南亚国家近年来已逐步开展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南亚联盟工商会2016年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交流会等平台逐一搭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等,不断推动中国与南亚国家司法交流合作更上层楼。

  英格兰取消所有限制 意大利免疫低下者或接种第四针|大流行手记(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