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日晚上,陆某将电动四轮车停在一服饰厂门口接听电话时,无意间瞥见,一只可爱的金毛,正围着车子欢快的奔跑,金毛身上很干净,毛发茂密柔顺有光泽,特别惹人喜爱。看到金毛脖子上戴着小项圈,陆某意识到它可能有主人。但见四下无人,心生邪念的他便偷偷将金毛带回了家。

  到家没到两个小时,主人便根据项圈上的定位器找到了金毛。最终,陆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传唤到案。

  经过鉴定,陆某盗走的金毛犬价值人民币1600元,由于其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已经达到江苏省关于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陆某已被兴化市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判处陆某相应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