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消费者吕女士花费950元购买了一只小边牧犬,但几天后狗狗死亡,商家拒绝退款。

  2.吕女士表示,购买时商家未提供检疫和健康免疫证明,且承诺宠物离手概不负责。

  3.然而,商家称已进行检测,但检测结果法律效力不足,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专家建议消费者到正规渠道购买宠物,并在购买前要求商家出示检疫及疫苗证明。

  5.发生宠物死亡时,消费者应送宠物至专业检验机构鉴定死因,以便厘清双方责任。

  近日,徐州消费者吕女士将她的经历投诉给扬子晚报“3·15维权直通车”栏目。吕女士花950元买了条宠物狗,但没几天小狗就拉肚子,商家称宠物离手概不负责,只同意给狗治疗。几天后商家告诉吕女士,狗已经死了。吕女士希望商家退还买狗的950元钱,商家不同意。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探访发现,商家是批发商,不是宠物零售店,商家坚称自己无责,说买卖的时候就检测过。记者采访律师支招。

  吕女士说,自己2月2日花950元在徐州花木大世界里的宠物乐园买了一只小边牧犬,买回家没多久就发现它拉便不成形。“第五天小狗拉肚子现象明显,我拿试纸给它测了,发现感染了细小病毒。”

  吕女士认为,购买的宠物狗有细小病毒,按常规应该是有7天或者14天的质保期的。于是她去找卖家。“他们不承认,说宠物离手概不负责,只同意给狗治疗。但能不能治好,他们不负责。”

  2月9日,吕女士把狗送去卖家那里治疗。吕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把狗给卖家那天,自己还在店里拍了视频,当时小狗的精神还很好。第二天,她微信问商家小狗怎么样了,商家说没有昨天的精神状态好,慢慢恢复,并表示会尽力治。但到了2月13日,她再询问狗的情况,卖家告诉她状态不太好。当天14:00多她要求对方发个小狗的视频,并想了解治疗方案好询问医生,但对方无应答。半个多小时后,吕女士的朋友去接小狗,被告知小狗已经死亡并已被丢弃。对方还发了视频给她,但自己因为害怕都不敢点开。

  “现在卖家承认狗死了,但是说和他没有关系。我要求退还买狗的950元钱,对方不肯退,并且态度很凶。”吕女士说。

  吕女士也承认,对于“购买的宠物狗有细小病毒,应该有7天或14天质保期”的说法,她确实没拿到对方白纸黑字的凭证。她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养狗,确实也没有经验。但从常理分析,既然卖家同意给狗治疗,说明他们也清楚狗在卖时就存在健康问题。因此,她认为自己要求对方退还买狗的950元的诉求是合理的。

  2月17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来到徐州花木大世界宠物大集,找到了该家名为宠物乐园的店铺。店铺负责人表示,吕女士是在2月2日和朋友一起,想购买两只小狗。在商定好价格后,他提出为两只小狗作检测,结果显示无问题,该结果现场得到了两名顾客确认。大概一个星期后,吕女士带着小边牧犬来到店铺,称小狗生病了,在宠物医院诊断为感染细小病毒。随后,店铺提出留下治疗,但吕女士须同意自己承担治疗的结果(即治疗效果不佳或狗死亡,店铺均无责)。随后几天,该店铺对小边牧犬进行了治疗,不幸的是,小狗还是因病死亡。

  店铺负责人表示,他们平时主要做宠物批发生意,买卖流程一般都是由顾客挑选好宠物,商定好价格后,由他们负责检测,检测结果双方无异议后,即视为买卖完成,他们不负责售后。记者看到,该店铺显眼处,贴上了“活体售出概不退换 如有疑问当场检测”的字样。

  不过对于这样的说法,吕女士并不认同,她提出一是商家所谓的检测并不符合规范,“当时我和朋友购买了两只小狗,只用了一个棉签分别擦拭两条小狗肛门”。吕女士表示,她之后从宠物医院医生处了解,合理的检测方式,应该是一条小狗用一个检测试纸,且应该提取米粒状小狗粪便做检测。其次,当时她同意商家留下小狗治疗,是因为对方不愿意退款或其他解决方式,商家强迫她必须在聊天记录中留下“狗放你处治疗,好坏责任自负”的字样,才同意接收。

  值得一提的是,宠物交易应遵守卫生防疫相关规定,记者多次询问店铺负责人,是否向买方提供出售宠物检疫证明和健康免疫证明,均遭对方回避。

  对于吕女士的遭遇,记者采访了江苏清韵律师事务所的吴兆飞律师,吴律师认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基于购买宠物狗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当向消费者交付的是质量无瑕疵的健康的宠物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次纠纷中,商家出售宠物狗时,没有向消费者出示宠物检疫证明和健康免疫证明,虽然商家宣称已经作了相关检测,但本次检测方为商家自己,显然该检测结果的法律效力不足,因此,商家应当对无法交付健康的宠物狗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吴兆飞律师认为,购买时活蹦乱跳,看起来健康的宠物,在买回去一周左右出现健康问题甚至死亡,这就是所谓的“星期宠”。近年来,“星期宠”的消费纠纷频发,消费者在维权时,遭遇的最大痛点是很难确定宠物具体的染病时间,买卖双方往往各执一词,现有材料又难以证明宠物是否在商家销售时就已经携带病毒。吴兆飞认为,消费者首先应当到正规渠道购买宠物,在购买前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对宠物的品种或要求与商家明确约定,在商家交付宠物前消费者要求商家出示检疫及疫苗证明,在收到购买的宠物后建议消费者第一时间去有资质的宠物医院对宠物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果发现问题的需要及时与商家联系并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其次,当发生宠物在购买后短期内死亡时,消费者应当将宠物送往专业的检验机构鉴定死因,特别是导致宠物死亡的病毒的潜伏期,以此来确定宠物是否在消费者购买前已经染病,为后续厘清双方责任提供依据。也希望宠物从业者坚守诚信原则。毕竟只有诚信,生意才能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