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济宁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济宁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公布济宁市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关于公布济宁市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犬体高超过50厘米或体长超过80厘米(含体高50厘米,体长8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

  济宁市主城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 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和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至大禹南路至南环城路至日兰高速一线以北。

  重点管理区养犬实行登记制,饲养的犬只需要免疫、登记和年检。其中,犬只免疫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方便群众办理。同时,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登记时需要植入电子芯片,实现犬只身份唯一识别,内置芯片与外挂电子犬牌配合,可开发犬只定位等多种功能。养犬登记证每年签注一次,养犬登记、签注应当向公安机关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此外,重点管理区每户限养一只,禁止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等列入《济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只名录》的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