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邹万海先生、吕雪岩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因邹万海先生工作调整,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决定由马璨女士接替邹万海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吕雪岩先生和马璨女士。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谈云峰先生于2023年1月12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3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