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和明码标价行为。

  通告要求,全省各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等单位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守信经营,规范收费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基本服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巧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强制捆绑服务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要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合理制定服务价格和商品价格。提供殡葬服务、销售殡葬用品和开展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时,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变相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强制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不得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的套餐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要予以明显区分。

  各级民政、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将密切关注殡葬服务收费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广大群众如发现殡葬服务收费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董宇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