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内文明养犬,迎接即将到来的冰雪旅游季,打造平安和谐的城市环境,11月1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加大对沿江一线、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犬类管理力度,发现多起违规养犬行为,其中一只德国牧羊犬是哈尔滨市明文规定的禁养犬,被主人散放在江边“散步”,民警依法对违规犬类进行留检处理。
10时许,民警来到道外区二十道街江边,开始沿江巡查。在松浦大桥下,3名男子边说边行走,在其身旁有两只大型犬,其中一只为金毛犬,另一只为我市明文规定的39种禁养犬之一——德国牧羊犬。两只犬都没有拴牵引绳,自由的在江边“散步”,过往行人纷纷躲避。遛犬人讲,这只德牧犬养了7年,也知道城市里不让养,但有了感情,便一直留在身边。金毛犬是邻居家的,自己代为遛犬,不知道办没办犬证。民警依法给犬主人下达了《犬只留检单》,并将两只犬带走。
在道外区七道街江边,一对青年男女将一只吉娃娃犬放在地上玩,没有拴犬绳。在确认该犬办有犬证后,民警对犬主人不拴犬绳、进入禁止遛狗区域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其犬证上做了扣分处理。
11时许,在道里区江畔路与尚志胡同交口,一女子到路边商店内购物,将一只贵宾犬散放在路边。经查该犬没有进行犬类登记,民警对其下达了《犬只留检单》,将在犬主人办理登记后进行返还。
犬类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孙建龙介绍,《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全市城区内居民养犬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39种禁养犬、许多区域禁止携犬进入、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6个犬证办理点,共办理养犬登记证50052个,今年以来,共取缔违法养犬、遛犬行为6800余起,留检违规犬53只。
孙建龙表示,对于禁养犬,公安机关将予以没收;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书,未办理养犬登记证书的,公安机关将扣留犬只并督促犬主人办证,逾期不办证的,将没收犬只;对遛犬不拴绳、在禁止遛犬区域遛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违规遛犬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犬主人警告并在养犬登记证上扣分,扣满3分将吊销养犬登记证。公安机关没收的禁养犬、收留的流浪犬、遗弃犬将集中留检。对于留检的准养犬,公安机关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对犬只进行领养。(记者 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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