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和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银川市禁养犬类品种名录》(2021年)(以下简称《名录》),该《名录》自今年12月4日起执行,2019年11月1日发布的《银川市禁养犬名录》(2019年)同时废止。

  12月8日,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督考评科副科长刘璿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重新修订的《名录》,是按照《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烈性犬和其他禁养犬的名录由市人民政府综合执法监督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确定,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的规定,由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会同农业农村局,通过2020年底发放的调查问卷并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论证,对2019年11月1日发布的《银川市禁养犬名录》(2019年)进行了修改调整,将柴犬、法国斗牛犬和成年后肩高身长小于50cm的中华田园犬移出了禁养犬名录。

  近年来,随着生活物质条件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犬类,据不完全统计,银川大约有近3.5万只犬,且犬只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对犬只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对犬只的免疫登记、芯片植入、巡查执法、抓捕流浪、遗弃的犬只等方面。

  今年以来,银川市共开展文明养犬暨犬只办证义诊活动进社区宣传服务873场次,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册》1.3万本、宠物牵引绳1万余条,已完成一类文明养犬示范小区建设37个,二类及三类文明养犬示范小区建设74个。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流浪犬患、遛犬不拴狗绳、饲养烈性犬等问题,银川市印发了《银川市犬类集中整治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无证养犬、饲养大型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遛犬、流浪犬等9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捕捉收容流浪犬3901只,处理居民投诉1168件,处理遛狗不束犬链1725起,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490起,罚款30270元。

  除去禁养犬、烈性犬,肩高身长超过60cm的都算作大型犬,均不适宜在城市或居民集中住宅的小区饲养,如您的邻居或同小区内的住户有饲养禁养犬、烈性犬,可直接拨打辖区综合执法局的投诉电线。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将联合公安部门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内将禁养犬只带离限养区;到期未带离的按照《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由辖区综合执法局,对饲养禁养犬的犬主处五百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根据《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七条,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的城市区域及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为犬只限养区(实际范围:南到南绕城、北到北绕城、东到月牙湖、西到镇北堡镇)。(记者 寇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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