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独自一人在扬中市八桥镇一工厂打工,为排遣寂寞,决定买一只宠物狗与自己做伴。可万万没想到,正是这件事让他掉入了骗子的陷阱,损失了1180元。

  6月30日下午,雷某来到八桥派出所报警称:6月26日13时许,他在网页上搜索“宠物狗”,看中了一只800元的犬,便通过链接添加微信联系了卖家。经沟通,雷某以700元的价格谈下了一只牧羊犬,卖家让陈先生先垫付300元的定金,剩余的400元尾款等发货时再付,雷某欣然答应。

  一小时后,卖家从微信上给雷某发了一段发货的视频,雷某如约支付尾款。这时,卖家发来一个号码,说是宠物托运的老板,称还需要支付一笔托运途中的“宠物喂养费”,雷某信以为真,联系托运老板后便交了480元过去。

  之后从6月27日到6月30日期间,雷某多次询问卖家和托运老板宠物托运的情况,对方均没有给予任何回应,两个微信也同时限制了雷某查看朋友圈的权限。6月30日下午,想想前后已经交了1180元还没有买到小狗,感觉自己被骗的雷某,来到派出所报警。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宠物时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最好到正规的宠物交易市场或宠物店购买,不仅可以直观地了解宠物的健康状况,也省去了在运输过程中的各种突发状况,更加安全、可靠。如果想要网购,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商家,或者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不要轻信卖家的一面之词,交易时一定要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