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回民区鸟语林宠物用品店陆生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转来的你单位申请材料和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上报的《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关于回民区鸟语林宠物用品店办理陆生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许可证的初审意见》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林草湿发[2021]131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东沙梁幸福家园小区一区3号楼1层1013号鸟语林宠物用品店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1种,为虎皮鹦鹉(Melopsittacus undulates)100只,来源为山东省即墨区源帅鹦鹉养殖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经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建立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台账,不得从事人工繁育行为。呼和浩特市林草局回民分局要对该单位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出售、购买、利用经营场所进行动态监管,定期对该单位进行台账检查和监督管理。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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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回民区鸟语林宠物用品店陆生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发布时间: 2021-09-29 15:33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转来的你单位申请材料和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上报的《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关于回民区鸟语林宠物用品店办理陆生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许可证的初审意见》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林草湿发[2021]131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东沙梁幸福家园小区一区3号楼1层1013号鸟语林宠物用品店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1种,为虎皮鹦鹉(Melopsittacus undulates)100只,来源为山东省即墨区源帅鹦鹉养殖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经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建立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台账,不得从事人工繁育行为。呼和浩特市林草局回民分局要对该单位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出售、购买、利用经营场所进行动态监管,定期对该单位进行台账检查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