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成都的邓女士遛狗未牵绳,狗狗跑向一个孩子,招致孩子家长暴打邓女士,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据报道,从年初至8月31日,我市市长热线共受理遛狗不牵绳的投诉有127个。

  如今,养狗成为很多家庭的一种爱好。狗狗可爱,与人亲昵,狗的主人更是将其看作是家庭成员。但狗狗毕竟是动物,和人不一样,受到环境变化和外界刺激会出现条件反应,比如出现攻击行人、惊吓小孩等行为。

  贺嘉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动物咬伤科从今年初到8月31日,共接诊2856例被狗咬伤的患者,其中近三成是被家养狗咬伤,主要原因是遛狗没有牵绳导致的突发事件。这样的数据,似乎让原本可爱的狗狗一下子变成了“公敌”。

  狗的主人常常认为,自己的狗狗很温顺。但“狗主人眼里的狗和路人眼里的狗不可能是一条”,对于小孩或者一些害怕狗的市民来说,无论狗狗是否温顺,是否咬人,对他们来说都是恐惧的。

  养狗是市民的自由和权利,但也有边界,不以侵犯他人自由和权利为前提。在家里,狗狗可以捣蛋和吵闹,但不能打扰到左邻右舍;在公共场所,狗狗得遵守公共秩序,尽管狗狗没有意识,但作为狗主人有义务来规范狗狗行为准则和替狗狗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实上,很多时候,狗主人要换位思考,自觉做到文明遛狗,比如携犬出户时,将犬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而狗狗频频伤人更要引人思考,我们的城市能否通过公共立法,来规范养狗行为,厘清和保障各方权利,比如纽约的“DogLeashLaws”,就明确规定:养狗必须从卫生部门申领养狗的狗牌,带狗到公共场所必须给狗戴上狗牌;在公共场所遛狗必须给狗拴上狗绳,狗绳的长度不得超过6英尺;4个月以上的狗必须接种防狂犬病疫苗;狗主人必须将狗粪铲除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