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乔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她在江苏徐州沛县安妮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博美宠物犬,小狗到家第四天便呕吐拉稀,经宠物医院检查,确诊感染细小病毒和冠状病毒,后治疗无效病亡,从2月28日收到狗到3月5日狗死亡,才过去7天。她联系商家反映情况,商家表示只对当天的检测负责,如果当天检测有问题,可以包退。她对此表示不能接受,要求商家退款,但对方称只能让她再选一只小狗。

  乔女士介绍,2月26日,她通过沛县宠物店抖音直播间添加了该店商家微信。通过微信购买了一只博美犬,先向商家支付50元定金,在发货前又支付了1500元尾款及代购费、笼子、检测三项等费用450元,此外还有额外的运费200元,总计花费2200元。该期间并未签订购买协议,商家也未开具购买证明等。

  据乔女士提供的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显示,商家承诺提供宠物疫苗本,但乔女士表示收到小狗后并未发现商家承诺的宠物疫苗本。她称,收到小狗后第三天,小狗精神状态不佳,第四天,小狗出现了呕吐、拉稀等症状,经宠物医院检查,确认感染细小及冠状病毒。“对方在发货前只是提供了犬冠状病毒、犬瘟热病毒和犬细小病毒的阴性检测试纸,我事后才察觉那些试纸根本无法确认是我买的这只小狗的检测结果,不能以此证明这只狗是健康的,商家并没有提供相关的健康检测报告。”乔女士说。

  “诊断之后我也查询了这种病,文献上面写着细小病毒是很严重的传染疾病,一般潜伏期是7天至14天。这样算起来狗狗可能在发货之前就已经感染细小了。宠物医生也说应该是之前就感染了。”乔女士说,随后,她联系商家反映情况,商家表示只对交易当天的检测负责,如果当天检测有问题,可以包退。

  乔女士表示,虽然只和狗狗相处得不久,但是已经把它当成家里的一员,还是想尽量救治。然而,经过治疗,小狗还是死了。乔女士说,她再次联系商家,商家表示可以再挑选一只小狗,在乔女士拒绝该方案后,商家表示无法退款。

  乔女士认为,商家应该赔付购买狗狗以及治疗狗狗的费用,共计2912.9元。

  收到乔女士的投诉后,3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沛县安妮宠物店,多次拨打电话都未接通。

  工商信息显示,乔女士反映的沛县安妮宠物店为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5元,经营者宗某,目前处于经营存续状态,曾于2022年8月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被移出。澎湃新闻注意到,另有两家宠物店与其注册预留电话相同,这两家宠物店均曾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认为,消费者可以寻找抖音平台要求提供商家的具体信息,另外消费者可以根据转账记录要求收款的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相似事件,吴律师分析认为,首先,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基于购买宠物狗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当向消费者交付的是质量无瑕疵的健康的宠物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商家无法交付疫苗本,则无法说明其交付的宠物狗是打过疫苗且健康宠物狗,因此商家应当对无法交付健康的宠物狗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其次,消费者购买宠物狗不但是购买宠物狗本身,更是希望通过购买的宠物狗获得情感上的收益,故商家应当对宠物狗的健康承担一定期限内的质保义务,宠物狗在第二天就经过检查发现感染了细小和冠状病毒并因此死亡,显然无法实现消费者的合同目的。这种情况一般称为购买了“星期狗”,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但有权要求商家退款,更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因治疗“星期狗”而产生的相应医药费损失。

  最后,为了避免买到“星期狗”“星期猫”,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的渠道在正规的商家购买,在购买前消费者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对宠物的品种或要求与商家明确约定,在商家交付宠物前消费者要求商家出示检疫及疫苗证明,在收到购买的宠物后建议消费者第一时间去有资质的宠物医院对宠物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果发现问题的需要及时与商家联系并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同时,消费者需要保留相关凭证及与商家之间的聊天记录,以便后续发生纠纷时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日,消费者乔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她在江苏徐州沛县安妮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博美宠物犬,小狗到家第四天便呕吐拉稀,经宠物医院检查,确诊感染细小病毒和冠状病毒,后治疗无效病亡,从2月28日收到狗到3月5日狗死亡,才过去7天。她联系商家反映情况,商家表示只对当天的检测负责,如果当天检测有问题,可以包退。她对此表示不能接受,要求商家退款,但对方称只能让她再选一只小狗。

  乔女士介绍,2月26日,她通过沛县宠物店抖音直播间添加了该店商家微信。通过微信购买了一只博美犬,先向商家支付50元定金,在发货前又支付了1500元尾款及代购费、笼子、检测三项等费用450元,此外还有额外的运费200元,总计花费2200元。该期间并未签订购买协议,商家也未开具购买证明等。

  据乔女士提供的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显示,商家承诺提供宠物疫苗本,但乔女士表示收到小狗后并未发现商家承诺的宠物疫苗本。她称,收到小狗后第三天,小狗精神状态不佳,第四天,小狗出现了呕吐、拉稀等症状,经宠物医院检查,确认感染细小及冠状病毒。“对方在发货前只是提供了犬冠状病毒、犬瘟热病毒和犬细小病毒的阴性检测试纸,我事后才察觉那些试纸根本无法确认是我买的这只小狗的检测结果,不能以此证明这只狗是健康的,商家并没有提供相关的健康检测报告。”乔女士说。

  “诊断之后我也查询了这种病,文献上面写着细小病毒是很严重的传染疾病,一般潜伏期是7天至14天。这样算起来狗狗可能在发货之前就已经感染细小了。宠物医生也说应该是之前就感染了。”乔女士说,随后,她联系商家反映情况,商家表示只对交易当天的检测负责,如果当天检测有问题,可以包退。

  乔女士表示,虽然只和狗狗相处得不久,但是已经把它当成家里的一员,还是想尽量救治。然而,经过治疗,小狗还是死了。乔女士说,她再次联系商家,商家表示可以再挑选一只小狗,在乔女士拒绝该方案后,商家表示无法退款。

  乔女士认为,商家应该赔付购买狗狗以及治疗狗狗的费用,共计2912.9元。

  收到乔女士的投诉后,3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沛县安妮宠物店,多次拨打电话都未接通。

  工商信息显示,乔女士反映的沛县安妮宠物店为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5元,经营者宗某,目前处于经营存续状态,曾于2022年8月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被移出。澎湃新闻注意到,另有两家宠物店与其注册预留电话相同,这两家宠物店均曾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认为,消费者可以寻找抖音平台要求提供商家的具体信息,另外消费者可以根据转账记录要求收款的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相似事件,吴律师分析认为,首先,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基于购买宠物狗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当向消费者交付的是质量无瑕疵的健康的宠物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商家无法交付疫苗本,则无法说明其交付的宠物狗是打过疫苗且健康宠物狗,因此商家应当对无法交付健康的宠物狗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其次,消费者购买宠物狗不但是购买宠物狗本身,更是希望通过购买的宠物狗获得情感上的收益,故商家应当对宠物狗的健康承担一定期限内的质保义务,宠物狗在第二天就经过检查发现感染了细小和冠状病毒并因此死亡,显然无法实现消费者的合同目的。这种情况一般称为购买了“星期狗”,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但有权要求商家退款,更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因治疗“星期狗”而产生的相应医药费损失。

  最后,为了避免买到“星期狗”“星期猫”,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的渠道在正规的商家购买,在购买前消费者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对宠物的品种或要求与商家明确约定,在商家交付宠物前消费者要求商家出示检疫及疫苗证明,在收到购买的宠物后建议消费者第一时间去有资质的宠物医院对宠物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果发现问题的需要及时与商家联系并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同时,消费者需要保留相关凭证及与商家之间的聊天记录,以便后续发生纠纷时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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