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有携带爱宠乘飞机出行的乘客顺利平安出行,新疆机场集团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为广大旅客送来了一份全面细致的宠物乘机指南。

  机场安检人员正在将符合托运条件的宠物运输箱放入安检仪器中。通讯员李艺荣 摄

  根据民航局规定,猫犬托运有以下限制条件:攻击性犬种、短鼻猫犬以及出生不足6个月的猫犬、怀孕的或刚刚分娩的猫犬、患有特定疾病或48小时内进行过手术的猫犬,这些宠物可能存在性格焦躁、娇气、弱小等情况,对高温高空环境敏感;此外,对于不能长时间待在宠物箱里的猫犬、服用镇定剂或者安眠药的猫犬,都不可以办理托运。

  出行前,旅客需要自行准备航空运输箱。运输箱应通风良好、尺寸适中,内部铺上吸水性衬垫,以确保宠物的舒适和安全。

  宠物运输重量限制条件,宠物+空箱重量总和不得超过32公斤,且不包括在免费行李额内。

  根据不同的目的地,不同的航空公司有不同的宠物托运政策和要求,需要在购票时通过各航空公司直属售票处、客服热线预约咨询。

  宠物托运的证明包括:《动物疫苗注射证明》、宠物健康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客舱运输宠物协议书》等,旅客要提前确认该航班是否为有氧舱。

  乘机当日备齐运输文件,至少在航班起飞前2小时到达候机楼,携带宠物、宠物箱与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前往值机柜台办理托运手续。

  目前T1航站楼7号值机柜台可办理托运宠物,T2航站楼所有柜台均可以办理,但需要从33号值机柜台传输宠物,T3航站楼在国内大件行李托运处办理。

  最终,落地目的地机场后,请询问当地工作人员宠物托运提取处位置,及时领回“毛孩子”,别让它等你太久。(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聂宁 通讯员 李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