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2440300MA5F90F8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