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省公安厅、省畜牧局、省住建厅参照世界犬业联盟公布的猛犬名单和北京、西安、广州等城市限养犬种名录,结合我省实际,拟定了《河南省限养区内禁养犬只名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

  秋田犬、大丹犬、藏獒、牛头梗、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纽芬兰犬、罗威纳犬、比特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圣伯纳犬、雪达犬、大白熊犬、阿根廷杜高犬、寻血猎犬、拳师犬、杜宾犬、斗牛犬、波音达猎犬、比利时牧羊犬、高加索牧羊犬、威玛犬、俄罗斯牧羊犬、川东猎犬、美国斯塔福梗、中华田园犬、卡斯罗犬、纽波利顿犬、马士提夫獒犬、

  凯丽蓝梗、伯恩山犬、爱尔兰猎狼犬、巴西菲勒犬、阿拉斯加雪橇犬、贝林登梗犬、巴仙吉犬、大麦町犬、猎鹿犬、格力犬、可蒙犬、古代牧羊犬、猎狐犬、法兰德斯牧牛犬、松狮犬、澳洲牧羊犬、荷兰毛狮犬、伯德梗、萨摩耶犬、边境梗等50种犬种,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

  以上禁养的犬只中,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除外。《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