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4、海宁市袁花镇孙海平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平湖市林埭镇广欣食品厂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平湖市林埭镇广欣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5、海宁市海昌梁露露蔬菜摊批发部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市食品药品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平湖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南湖区、海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