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约1.5一4万年前,人类就开始驯养狗了。考古发现,在人类居住的地方有烤过的骨头,其中就包括狗骨头,可见狗自古就是人类的食物来源之一。在中国的历史上,狗一直是家畜之一,无论是牛马羊猪鸡狗,或是猪牛马羊鸡狗,狗都是排在末尾。

  进入新世纪以来,养狗人逐渐增多,在有些养狗人眼里,狗脱离了畜牲行列,变成了伴侣动物,并在城市里养起了狗。

  很多人养狗就是一时兴起,可真养了狗,又嫌养狗太麻烦,一弃了之,于是产生了大量的流浪狗。但流浪狗仅限于城市,在适于养狗的农村是没有流浪狗的,狗的肉用价值在农村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至于某些养狗人士说的工作犬上了餐桌,更是不可能,工作犬除少数被领养外,大多数在基地终生养老。

  流浪狗由于是被养狗人抛弃的,有的流浪狗很仇视人类,所以流浪狗很容易伤人,一旦人被咬伤,各种风险要比家养的狗大得多;狗的繁殖能力强,导致流浪狗越来越多,严重的妨害了社会秩序。

  有些养狗人从救助流浪狗中悟出了门道,悟出了生意经。他们成立了流浪狗救助中心,但场地、防疫、饲养,都是相当大的一笔开销,资金从哪来?有养狗人士的捐助,或者领养者的后续服务,领养免费,但狗粮、防疫等后续服务指定且不免费,这就是一笔生意。其实,只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把救助流浪狗当做一门生意也未尝不可,但不能以爱心、善心、文明等字眼来博大众的眼球。

  流浪狗的出现给社会造成了负担,必须治理,与其说治理流浪狗,不如说治理养狗人。为每一条狗植入芯片,每一条狗都能追根溯源,有弃狗行为的人必须重罚,甚至像德国一样追究弃养者的刑事责任。对于现有的流浪狗,养狗人可以领养,但必须绝育;无人领养的流浪狗,可学习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做法,无害化处理。

  宠物狗就是养狗人的玩物,但不能兴来即养,兴去即弃,养狗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并加强自身修养,才能杜绝流浪狗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