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宠物猫一周就死亡,宠物店该不该赔?近日,市民小琪为此状告宠物店,请求集美法院判令宠物店返还购买宠物猫及配套物品的钱。

  去年10月,市民小琪经朋友介绍来到集美区一家宠物店购买了一只泰国品种的暹罗猫,双方签订了一份《宠物转让协议(猫)》,协议约定:小琪在购买宠物前,必须对宠物的健康状态作初步检查。若发现健康方面的异常,应立即告知宠物店。宠物出售七天内若发现健康有异常,应及时告知宠物店。如完全按照饲养手册饲养幼宠,自购买之日起一周内,宠物发生猫瘟热,宠物店负责免费更换同等品质的幼宠一只。宠物售出七天直至以后,宠物店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签协议后,小琪向宠物店支付了包括购猫款、宠物洗澡费等共计1935元,宠物店则将宠物猫交付给小琪。

  然而,在将宠物猫带回家三天后,小琪发现宠物猫有拉肚子现象,遂告知宠物店。宠物店提出可以带猫去店里检查,但小琪未带宠物猫前去检查。10月18日,小琪发现宠物猫已经死亡。宠物猫死亡后,小琪未进行死亡原因检查,而是将猫的尸体作埋葬处理。

  随后,小琪向宠物店主张退款,但宠物店仅答应补偿给小琪一只宠物猫,拒绝退款。

  近日,小琪为此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宠物店返还购买宠物猫及配套物品支付的款项1935元。

  小琪诉称,从购买宠物到死亡时间仅仅一周,如果这只猫没有疾病,不可能这么快死亡。由于宠物店未能提供健康的宠物猫,所以小琪要求退款。

  宠物店辩称照顾方式的不得当也会造成宠物猫的死亡。协议中要求小琪要进行初步检查,有异常要告知宠物店,所以宠物店没有存在过错。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琪在接收猫时亦未对猫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或者进行全面体检。案涉的猫在交付后出现疾病症状并死亡,小琪未在猫患病后进行疾病检查或在猫死亡后进行死亡原因检查,亦未采取其他证据保全措施,现已无法查明猫的死亡原因,也即无法证明猫死亡系猫在交付之前即存在的疾病导致。因此,小琪主张宠物店返还购买猫及配套物品的货款1935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一审判决驳回小琪的诉讼请求。(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