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语言体系中,狗,是一个不怎么让人待见的词。“好狗不挡道”“狗皮膏药”“狐朋狗友”“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怎么好像一吐出“狗”字,就跟在骂人似的?对待敌人要痛打落水狗、娱记叫“狗仔”、说这个人不识好歹叫“狗眼看人低”,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地位就这么低下?

  如果你是个较真的人,看到“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这句俗语,你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胆敢咬八仙之一吕洞宾这位大神的,到底是条什么样的狗?

  夏口镇王员外家的小姐到桃花山上香,被妖怪迷了魂魄。驱魔人吕洞宾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是二郎神的跟班哮天犬在作怪。

  这哮天犬可不比寻常兽类,它从上古以来,一直苦修勤炼,虽未成道,却也成就了万劫不坏之身。哮天犬的牙齿,经过千磨万煅,曾随它的主人立过不少功劳,咬死不少妖人鬼怪。自然它那一咬的力量,比平常的刀兵水火,都要厉害到十多倍了。

  此时吕洞宾尚未成为八仙之一,刚开始修道的他奉命拿法宝“布画”去收降。哮天犬被收入法宝“布画”后,吕洞宾担心哮天犬困于其中被化成灰,卷到一半儿,心中猛可记起:犬主二郎神,和他的师父汉钟离等人都有交情,如今我害了他的哮天犬,将来叫师父如何见得二郎的面?不如趁此机会,将它放走了吧?

  如此一想,吕洞宾心生慈悯,忙又将画摊开,摊到一半儿,结果反被不知好歹的哮天犬趁机咬了一口。吕洞宾身穿的是汉钟离赐他的混元八卦道袍,一般水火不侵,却不能抵抗这哮天犬的牙齿,被一口咬在小腿子上。这,就是俗语“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由来。

  天狗食日,也就是日食。古人认为,日食、月食是天狗在作怪。日食月食的食字多少就透露出一些吃货闯祸的意思。

  传说后羿为民除害射落了九个太阳,王母娘娘为了奖赏他,便送了他灵药,但后被嫦娥偷吃了,独自升天,门外后羿的猎犬黑耳眼见此,吠叫着扑进屋内,把剩下的灵药舔尽,然后也跟着朝天上的嫦娥追去。嫦娥听见黑耳的吠声,慌忙闯进月亮里,而黑耳毛发直竖,身体不断变大,一下子扑上去,把嫦娥连月亮吞下。

  还有传说二郎神为了让凡人为他雕刻石像,派遣哮天犬看守凡人施工,只要凡人不听话,就会把太阳吃掉,以此要挟凡人。

  这都是民间传说,未见史籍记载。天狗最早出现在《山海经》,但没有提到天狗食日或食月,《山海经》中的天狗似乎就是一种普通的野兽:“又西三百里,曰阴山。浊浴之水出焉,而南流于番泽。其中多文贝,有兽焉,曰天狗,其状如狸而白首,其音如榴榴,可以御凶。”按照《山海经》的说法,天狗是种像狐狸而头部白色的动物,并是御凶的吉兽,很可能真实存在过,但后来它又被用来形容彗星,而古人将天空奔星视为大不吉,于是,天狗也变成了凶星的称谓。《史记·天官书》载:“天狗状如大奔星,有声,其下止地类狗,所堕及炎火,望之如火光,炎炎冲天。”

  佛教传入后,天狗逐渐和佛教中的大IP扯上了关系。释迦牟尼十位弟子中有一位名叫目连,他十分孝顺母亲,但是,目连之母却生性暴戾。玉帝对目连之母非常不满,将目连之母打下十八层地狱,变成一只恶狗,永世不得超生。目连日夜修炼,成了地藏菩萨。为救母亲,他用锡杖打开地狱门,目连之母和全部恶鬼都逃出地狱。目连之母变成的恶狗,逃出地狱后,窜到天庭去找玉帝算账。她在天上找不到玉帝,就去追赶太阳和月亮,想将它们吞吃了,让天上人间变成一片黑暗世界。民间就叫“天狗吃太阳”。但此事未见目连传说的出处《佛说盂兰盆经》的记载,还是民间的一种传说。

  我国最早关于日食的记录来自于《尚书》:“惟时羲和,颠覆厥德,沉乱于酒,畔官离次,俶扰天纪,遐弃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瞀奏鼓,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据天文学家和史学家考证,这次日食的具体发生时间为公元前2137年10月22日。在出土的商代甲骨卜辞中,被认定的日食记载有5次,记录了发生在公元前14至公元前12世纪之间的日食。《诗经·小雅》中则记载了发生在公元前776年9月发生的一次日食:“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

  《开元占经》引《河图》:“太白之精,散为天狗。”也就是说,天狗其实就是太白金星所化,太白金星是战星,太白金星所化的天狗,自然更是战事的化身。又《黄帝占》:“天狗者,五星气合,变出西南,金火气合,名曰天狗。”《荆州占》曰:“西北三星,大而白,名曰天狗,见则大兵起,天下饥,人相食。”这么说的话,天狗出现,必是天下大乱之时,这恐怕是中国人对狗抱有天大的敌意的一个隐秘的原因。

  那么,二郎神又是怎么和哮天犬结缘的?传说二郎神成仙前居住在灌江口,幼年修行之时偶遇流落在外的哮天犬,觉得和他有缘,三渡犬于草莽之中,授犬以修身之术,并作为猎犬和后来收养的逆天鹰一起带在身边。这里说的二郎显然还是灌江二郎,即李冰的儿子,可是也有学者认为,二郎神信仰,和天狗一样,可能来自佛教。毗沙门天王有五个儿子,二儿子独健就常常以捧鼠的形象出现在天王身边。这只鼠后来又被嫁接到了《封神演义》魔家四将之一的魔礼寿的身上,《封神演义》说他囊里有一物,形如白鼠,名曰“紫金花狐貂”,放起空中,现身似白象,肋生飞翅,食尽世人。

  既然二郎神就是独健,那么二郎神的宠物哮天犬,自然有可能是独健的神鼠转化来的,只是,为什么不是神鼠,而要以一条狗的形式出现呢?如果就此认为哮天犬是佛教传说的产物似乎也有点牵强。

  还有个问题:哮天犬长什么样?《西游记》中称细犬而不称哮天犬。细犬,是中国特有的传统猎犬,距今已有千年的豢养历史,主要有山东和陕西两种品系。陕西细犬,主要生长在陕西的关中渭南地区。细犬头小腿长腰细 ,善跑,体型与猎豹或西方的灵缇犬相似;只是与灵缇犬相比,速度爆发力稍差,但耐力和灵活协调性远超灵缇,捕猎欲望也较灵缇为高,是优秀的猎犬。《宋会要辑稿》:“其日,先出禁军为围场,五坊以鸷禽、细犬从。帝亲御弧矢,射中走兔三,从官贡马称贺。”

  到了《封神演义》,哮天犬就厉害了,作者居然说它“形如白象”。形如白象?一条狗长得像大象?这是多大的一条犬?有诗为证:

  把颈项咬伤,将袍服扯碎:只得拨虎逃归,腰还是细的,还是小蛮腰,有这样奇葩的大象吗?反正此犬一出,就是赵公明都不是对手,给结结实实咬了一口,把颈项咬伤,将袍服扯碎:只得拨虎逃归。什么辛环、邓婵玉、周信、毕环、吕岳、常昊都吃过它的苦头。

  可惜,在中国的神话体系,哮天犬虽然本领盖世,绝对是狗中翘楚,却不料成为狗仗人势的典型,这反映了中国人怎样的心理?打心眼里瞧不起的,就是狗狗!

  古典时代狗承担了骂名,到了近代,鲁迅的名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更吹响了对狗狗战斗的号角。

  如果叭儿狗落水了,你是应该救它,还是痛下杀手?于此的两种态度,分成了两大阵营。一曰“费厄泼赖派”,以《语丝》杂志的林语堂先生为首,提倡“费厄泼赖”精神。“费厄泼赖”是英文“fair play”的音译,原为体育运动竞赛和其他竞技所用的术语,意思是光明正大的比赛,胜利者对失败者要宽大,不要用不正当的手段,不要过于认真,不要穷追猛打。英国人曾认为“费厄泼赖”是每一个绅士所应有的涵养和品质。而鲁迅则持相反的态度,主张对资本家的“乏走狗”,不能讲费厄泼赖,而要痛打落水狗:“这些就应该先行打它落水,又从而打之;如果它自坠入水,其实也不妨又从而打之,但若是自己过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为之叹息。叭儿狗如可宽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为它们虽然非常势利,但究竟还有些像狼,带着野性,不至于如此骑墙。”

  在鲁迅看来,狗就是狗,江山易改狗性难移,所以痛打落水狗是必须的:“狗性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现在。如果以为落水之后,十分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乱病菌,虽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却何等地老实。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它的。”

  在对敌斗争年代,鲁迅痛打落水狗的态度值得赞赏,可是在和平年代,就不免太过严苛。于是,王蒙的《论“费厄泼赖”应该实行》的文章就应运而生。鲁迅说“‘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可没说它不用实行,那么50多年过去了,1980年代的中国还不要像鲁迅那样睚眦必报?

  王蒙在1980年《读书》杂志上发表的这篇文章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时代变了,对待狗狗的态度也应该发生一下变化了?狗眼看人低,说穿了,还是人眼看狗低。其实都是人世间的纷争,却总要嫁祸给犬类,更显出人类的鼠肚鸡肠阴险狡诈,还是把人类的交给人类,把狗狗的还给狗狗,不要让它们牵涉太多人类的感情,因为单纯的它们不懂,就让它们永远不要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