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沈淑婷)2月8日,市执法局发布新一批流浪犬只领养信息,本批共计5只流浪犬只,为4只串串及1只萨摩耶。这也是我市城管部门近期以来发布的第九批次流浪犬只领养信息。

  记者了解到,流浪犬只领养信息发布以来,得到一些市民朋友的关注,目前已有14只小狗被成功领养。“希望领走犬只的是真正爱狗的市民,文明养犬、理性收养,我们及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也将定期对领养家庭进行回访。”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1)领养人需具备如下条件: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③符合一户养一只犬的要求;④具备爱心、责任心,不虐待、遗弃犬只;⑤遵守养犬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

  (2)领养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犬类收容场所不予办理领养:①经系统查询已饲养犬只者不得领养,三年内有领养过犬只的不得再次领养;②领养人一年内因违法养犬被行政处罚过两次以上的;③曾有虐待、遗弃、杀害犬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养犬行为的;④曾因养犬多次被邻居投诉的;⑤领养后有弃养或擅自转让的;⑥其他不适宜领养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