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养犬已成为一种生活时尚,不少市民为看家护院违反规定,擅自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又怕麻烦,不愿为狗打疫苗,更不愿申领许可证。正规管理虽然困难重重,但公安机关仍积极开展行动,实施养狗管理许可,坚持化解养狗造成的矛盾纠纷。昨日,荆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上街开展治理狗患行动。

  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跟随治安民警从市公安局出发,巡逻城区几处公共场所,查找可能存在的狗患,及时对市民进行劝导并随时准备捕杀野犬。“不拴犬链是最普遍的狗患问题。”在巡逻至文湖公园时,民警发现有一位女子带着小狗在公园散步,而小狗却没有拴犬链。民警介绍,正值夏日,不少喜欢养狗的市民,在日常游玩中都不给狗上犬链,这很容易发生狗伤人的情况。

  在听完民警讲述放养狗的危害后,这名女子连忙向民警解释道,小狗刚打完疫苗从医院出来,见狗精神不太好,就解开犬链,让小狗四下活动,却不料被民警查个正着。

  该女子称,自己养狗有8年了,对我市养狗的管理和规定都有一定的了解,每年都会带狗定时做检查、打疫苗。“为了保障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做好养狗措施很有必要。”

  随后,记者跟随民警巡逻至公园路时,发现街边有3只无人看管的野犬。民警立即下车将3只狗驱赶在一起,以免发生狗伤人事件,同时询问周边居民寻找养狗主人。“把工具拿出来,准备捕抓野狗。”在多次询问无果后,该治安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万彬告诉记者,这种身高超过0.45米以上的为大型犬,攻击性很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饲养大型犬。

  在捕抓行动中,民警配备了网枪,用于捕抓小型犬和野犬,一旦遇到大型恶犬或极富攻击性的野犬时,将就地击杀,以保障周边居民的安全。

  治安民警追进小区,将3只狗包围后,立即开枪捕抓。“这狗是家养的。”得知民警来小区捕抓野狗后,一居民连忙称,这狗是附近一捡垃圾的老人养的,平时出门没时间照顾,就将狗放养在小区内。居民随即跟狗主人打电话说明情况,在得到狗主人表示马上将狗带回的消息后,民警这才离去。

  荆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万彬表介绍,根据《荆州市城区犬类及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在重点养犬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饲养军犬、警犬、护卫犬等,须经市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一些特殊单位确实需要用狗,可以通过居委会、派出所等逐级申请,然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养狗手续。个人不允许饲养大型犬。

  万彬介绍,整治狗患是每年都必抓的工作,去年城区公安机关共捕杀狂犬、野犬21条,而此次清剿狗患行动将会持续一个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此次行动前半个月将会以巡查劝导,教育宣传为主,让市民进一步了解狗患的危害,主动学习如何规范养犬。后半个月将会开展清剿行动,捕抓散放的、进行户外活动的烈性犬、大型犬以及狂犬、野犬。从严查处涉犬案件,对涉犬投诉重点区域进行反复查、重点整治。(记者赵凡/文谭世海/图)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们不仅给人带来了欢乐,而且可以陪伴狗的主人打发时间。但随着城市宠物狗、流浪狗的不断增多,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大到伤人、小到扰民,“狗患”已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

  昨日下午,记者在城区部分小区、繁华路段等公共场所调查,发现一些居民正在遛狗,有的宠物狗跟随在主人身边窜来窜去,有的甚至没有用牵引绳进行限制。

  采访中,记者发现居民对于养狗持3种态度。养狗的人自然是十分赞成的,不管是老姨爹、老姨妈,还是年轻的上班族,均称宠物狗可以陪他们消磨时光,带来欢乐。

  对于那些不养狗的居民来说,有人称“无所谓”、“对自己没什么影响”。而有的居民却称,狗易伤人,存在很多隐患,平时见到狗都是绕道而走,希望养狗主人把狗拴起来。

  对狗主人而言,宠物狗虽可爱,但毕竟秉承狼性,有抓咬本能,狗伤人情况也屡见不鲜。前段时间,荆州开发区某小区一栋楼内出现一只体型高大的藏獒,一直蹲在楼道里不肯离去,造成楼上的居民不敢下楼。最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因找不到藏獒的主人,将其击毙了。

  沙市区园林路上一家宠物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小狗出生后一定要打预防针,此后隔21天再打一次,且每季度要驱一次虫,以防感染病菌。记者了解到,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目前我国已是“狂犬病”高发国家。由于“狂犬病”至今仍属于不治之症,没有特效治疗的方法,且潜伏期最短为5天,最长的则可达18年。一旦被带狂犬病毒的狗咬伤,若没有及时处理很可能会在50天至60天内发病,一旦发病,死亡率为100%。

  家住沙市区王板桥社区的卢女士称,邻居家养了一条贵宾犬,有时候狗主人把狗放在楼道里,每次她回家经过时,狗都对其恶狠狠地叫。不仅自己,楼上楼下的住户也很有意见。

  家住城区的张女士称,每次回家,小区院子里就有好多狗跑来跑去,群狗齐吠,十分吓人。“每天大清早,小区也有一些狗在叫,很吵。”

  小狗肆无忌惮地横穿马路,行人和过往车辆不知如何是好。市民何先生说,自己平时喜欢骑自行车兜圈,多次遇到小狗突然窜到他的车轮前的情况,有次他被吓了一跳,直接从车上摔了下来。

  出租车司机胡先生称,有时候乘客赶时间,所以车开得有点快,这时就很怕遇到狗。“特别是在拐弯时,小狗突然冲过来是很危险的。”

  这些在街头乱窜的狗大部分是流浪狗,长期穿梭于车辆、人群中,一旦有人被咬,伤者也无法找到狗主人,只能自认倒霉。

  有些不赞成养狗的居民称,狗不仅践踏了绿化带,狗粪和狗毛还对环境造成了污染。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位于荆州城区,由于中心城区无公园等公共场所,且校园内环境较好,附近市民均选择来此散步。然而近两年来,校园内的狗粪越来越多了。“校门口挂着校内不允许遛狗的牌子,可是校园内的狗从未减少。”该校一位学生称,到处都是狗粪,一不小心就会“中弹”,很烦恼。

  在沙市中山公园正门前,记者见到了一位老姨爹牵着正在大便的宠物狗,狗大便完后,老姨爹并没有清理粪便,直接将狗带离了现场。

  负责清扫沙隆达广场附近路段的环卫工人称:“果皮、纸屑还好,狗粪最不好清理。”

  为加强城区犬类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规范饲养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荆州市政府74号令《荆州市城区犬类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对我市市民饲养犬只做了明确的规定。

  规定中称,家庭限养宠物(观赏)犬,不得饲养大型、烈性犬只。因护卫、科研等特殊工作需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重点安全保卫单位和科研单位,须经所在地公安部门同意。

  在城区养犬实行审核登记、强制免疫管理制度上,明确规定家庭养犬的,犬主须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独户居室证明材料;单位饲养的,须持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向畜牧兽医部门申请办理《家犬免疫证》,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凭《家犬免疫证》到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犬类准养证》和犬牌后,方可饲养。犬只丢失、更换、死亡,随单位、个人迁出本市,或者养犬人将犬转让、赠予他人的,养犬人应在15日内,到公安部门办理犬只报失、变更或注销等相关手续。犬只所产幼犬,应在幼犬出生60日内办齐《家犬免疫证》和《犬类准养证》。规定中还称,犬只饲养单位和个人应文明养犬,犬主不得携犬进入车站、码头、超市、商场(店)宾馆等场所,及其他设有禁止携犬入内标志的公共场所;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携带养犬证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6月27日,大连旅顺南路某小区,一名3岁半女童跟母亲前往家附近小卖店时,遭藏獒扑咬。事发后,人们表示惋惜的同时,也对这只藏獒进行了抨击。但也有人发出质疑声,这只是藏獒的错吗?

  中国的狂犬病疫情确实严重,致死人数高居传染病死亡人数之首。我国的养宠情况相当混乱,各地所立的养犬法规除了收费条款外,其他几乎都是摆设。狗主人道德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有关部门管理漏洞。从某种程度看,狗患的形成,主要是因为人的问题。

  同时,马路上的流浪狗也说明,不是所有的主人都能对宠物善始善终,造成的隐患又该由谁买单?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禁养大型犬、烈性犬,但总有市民照养不误。不少城市要求养狗要上牌,但现实并不尽如人意。如深圳市20万户养狗的家庭中,办理狗证的仅2万户,进行年审的更是少之又少。

  文明养狗,体现出公民的公德和责任心。唯有双管齐下,才能使狗和人类和谐相处,不至于形成狗患。

  有市民建议,可以学习上海、济南、南京等地的经验,对每只准养狗植入电子芯片。

  这种电子芯片,就像身份证一样,可以将宠物狗与流浪狗区分开。包括北京、上海、大连、济南在内的全国已有20多个城市实行对宠物狗“身份证制”,即在宠物狗体内植入生物电子标识。有了这种电子标识,职能部门就能通过扫描,及时找到狗主人,并区分是否为流浪狗。

  在美国的居民区内,犬吠超过3声,狗主人就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除了在自家院内,狗在其他地方都要系上皮带或链子,一些城市专门指定溜狗公园,在一些草坪附近,还专门备有收拾粪便的方便袋;宠物的出售、流通都由专业销售商进行。同时,狗全部接种了疫苗、带有健康证书和身份标牌,宠物店里也有带执照的兽医,防治疾病的疫苗和药物等。

  莫斯科对于一些高大凶猛的狗,外出时必须将嘴套住,并由主人牵着才行;狗是绝对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和学校等场所的;每条上街的狗都要挂上一块牌子,牌子分为红,黄,绿三种。红色牌说明狗具有攻击性,大家见到就要远离,黄色牌代表狗基本不伤人,绿色代表绝对没有危险,可以随便接近。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万敏潘梦妮徐康)进入夏季以来,全国大型犬伤人事件频发,城区喂养大型犬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在荆州,大型犬伤人的事件也不少,有的市民被狗咬了连责任人都找不到。针对犬类饲养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荆州市公安局重申将对个人饲养大型犬进行管理。

  今天(7月8日)上午,记者在荆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近期发生了多起烈犬伤人扰民的案件。6月20号,奥林香樟园小区一栋楼里来了一只藏獒,居民不敢上下楼,只得报警求助。警察赶到后,因为找不到藏獒主人,随即将藏獒击毙了。而昨天,一名男士骑车经过红星路时,一条藏獒跑出来扑向他,导致这名男士摔倒在地,出现骨折。夏天,这类烈犬扰民伤人的事件多发,引起了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荆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万彬向记者介绍,早在2009年,荆州市政府74号令《荆州市城区犬类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就对市民饲养犬只做了明确的规定。

  据万彬解释,哪些犬类属于大型犬或是烈性犬,国家还没有具体的法律界定。他们参照其他城市关于养犬的管理规定,确定了一些禁止饲养的犬类:身高超过35厘米,像藏獒、斑点狗、松狮犬、雪橇犬等都是禁止饲养。市民能够饲养的犬类,主要为宠物犬和观赏犬等小型犬只,但在饲养过程中,也得遵守相关的规定。不能将狗带到共同场所,码头、车站、超市等,也不能带狗乘坐共交通工具。针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以及带犬只出入公共场所等不按规定饲养犬类的情况,荆州市公安局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对城区犬只发放狗牌,第二就是对散放的犬只,一律视为烈犬,进行捕杀。

  专项整治行动之后,公安机关还将把城市犬类饲养的问题,纳入到常态化管理中。对于所饲养的犬只造成人员伤害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厉的处罚。根据治安处罚法,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到500元的罚款,驱使犬只伤人的,承担赔偿责任外,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因大型或是烈性犬伤害他人并造成死亡的,对饲养和管理者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荆州新闻网消息:入夏以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烈性犬伤人的事件,引发了民众对烈性犬伤人事件的关注,昨天我们采访了市民听取了他们对管好大型犬,烈性犬的看法。那么,大型犬,烈性犬在我们荆州的小区多吗?居民们平时遇到过狗伤人的事情吗?

  记者走访的几个居民区,除了一些小型宠物狗,并没有发现很多大型犬的身影,但是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居民都表示强烈反对在居民小区养大型犬。

  居民区孩子老人多,除了怕大型犬伤人,这些狗给居民的正常生活也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猫狗这类动物活动自由,是携带传播传染病的常见载体,这也令部分居民十分烦心。

  家住北菱社区的谭姨妈说,她们小区里就有两三家养了藏獒这样的大型犬,为了这些“大家伙”,谭姨妈还和邻居吵过几次架。

  主人不加强管理,小区居民非常担心,这是在不少社区普遍存在的问题。究竟该如何管理这些大型犬?居民们说法不一。

  27日,大连旅顺南路某小区,一名3岁半女童跟母亲前往家附近小卖店时,遭藏獒扑咬。知情人称,孩子“气管和动脉都被咬断了,血直喷”,很快便没有了生命体征。近来,在北京、四川等地先后发生多起人被藏獒扑咬事件,再度引发民众对藏獒伤人事件的关注。

  28日清晨6时许,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分局莲花池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龙马潭区鹏达小区门口,有一条藏獒咬伤1名路人,情况危急。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年约四五十岁的妇女身上被咬伤多处,血流不止。民警迅速对狗进行驱赶,不料这只藏獒竟突然扭头向另外一名行人发动攻击。就在人狗对峙之时,增援民警携带手枪赶至现场。此时藏獒仍不时准备伺机咬人,民警在请示上级后,在保证群众安全的前提下开枪将其击毙。据介绍,被击毙的藏獒体重近50公斤。对于其来历,围观的群众均表示不知。

  大连警方28日表示,27日咬死女童的藏獒已被收容,其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6月27日19时许,河北省邯郸市人王某(女,29岁)领其3岁半的女儿李某到大连高新园区梁家沟内一工地的小卖店内购买水喝,母女二人刚进入到商店的院内,突然从围挡的院内蹿出一条黑色藏獒,将李某的脖子左侧咬住,孩子母亲等人急忙用砖头、木棍驱打,藏獒被打跑后,商店服务员马上联系商店主人的哥哥驾车将李某送到大连附属第二医院,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警方调查,该小卖店由瓦房店松树镇人毕某承包,毕某主要为该工地开水车送水,小卖店平时由其嫂子进行日常经营。该肇事犬系毕某于2012年4月份抱养,未按养犬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6月27日10时40分许,平谷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在马坊镇英城物流园区有2人被狗咬伤,一人被咬腿部,一人被咬肩部,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经了解,今年1月犬主张某在马坊镇英城村自家出租厂房院铁笼内圈养一只黄色雄性藏獒杂交犬。6月27日8时,张外出遛犬后将犬拴在厂房南侧杏树上,后张某离开返回厂房打扫犬笼子。9时许藏獒挣脱绳索后咬伤两人。

  近日,一只藏獒在辽宁省庄河市兴达街道一条街上咬伤多人,被庄河特警一枪击毙。

  6月13日晚,一只重达150多斤的藏獒突然蹿到庄河兴达街道的一条街面上,见人就咬,多人被咬伤。一名90岁老妇因躲避不及,被发狂的藏獒咬穿胳膊,周围居民拨打110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兴达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由于没有合适武器,无法将藏獒控制。随后,特警突击队队长曹闰杰和队员杨佩涵携带,一枪将凶犬击毙。据央广

  6月24日清晨,两只藏獒犬突然从某公司院内蹿出,在位于北京昌平区邓庄村附近的马路边上,将3名路人咬伤,过往行人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接报警后,昌平公安分局昌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犬只控制,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据了解,目前,犬主已被带至昌平派出所等待接受处罚,其养犬许可证已被吊销,两只藏獒被带至昌平公安分局寄养所留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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