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6月21日,深圳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此次发布的《通告》制定背景为,烈性犬驯化程度较低,具有攻击性,对人伤害的风险高,城市管理难度大。禁止饲养烈性犬,可以减少烈性犬伤人事件的发生,使人们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区行走时更加安心,有利于营造人犬共生和谐环境。

  《通告》充分考虑了犬只的性格特点、生活习性、犬只的危害性、社会化难易度和社会可接受度等多方面因素,借鉴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城市的管理经验,征集并吸收了相关管理部门、群众和专家意见,最终确定38种禁养犬品种。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烈性犬的具体品种,由市场监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烈性犬品种的名单通告如下:

  14.纽波利顿犬(Neopolitan Mastiff,别名意大利獒犬、那不勒斯獒、拿破仑獒犬)

  本通告自2024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深市监规〔2019〕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