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近2000元买回一只萨摩耶犬,没想到这只狗接连两天不吃不喝,这可急坏了市民欧阳先生,他带着宠物去看病,竟被告知这是一只“细小”(存活率极低的病犬)。欧阳先生要求宠物店退钱。老板则称狗没事,只是天气不好着凉了

  欧阳先生家住晋江安海镇,本月19日,他来到上悦城附近一家宠物店,看见几只大型萨摩耶犬很是心动,便告诉老板,想买一只萨摩耶幼犬。老板称,幼犬必须从泉州店调货。最终,双方按照1700元成交一只2个月大的萨摩耶幼犬。急着抱走小狗的欧阳先生加付了50元车费,加上两粒杀虫药丸,最终花了1800元。

  小狗抱回家后活力十足,欧阳先生很开心。直到22日下午,萨摩耶开始上吐下泻,狗粮不吃,还一直拉肚子,瞬间变得病恹恹的。欧阳先生急坏了,他把小狗抱去一家宠物医院检查,化验后,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一只“细小”。“也就是本来就活不了多长时间的小狗,让我赶紧去换一只。”欧阳先生说,他又来到买狗的宠物店。店老板称,小狗因为天气原因生病才这样。在老板的建议下,欧阳先生花120元买了一瓶宠物药。

  回家后,欧阳先生给狗喂药,小狗不吃。昨晚7时许,欧阳先生下班发现,早上的狗粮,小狗仍一口没吃,而且看起来无精打采,他随即打电话给宠物店。店老板安慰称,“狗没事,饿了就能自己吃了。”欧阳先生十分无奈。他说,购买时只询问了小狗是否打疫苗,现在才养几天就生病了,他想退钱或换狗。

  福建尚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庆瑞律师表示,《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规定:“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本案中,宠物店没有按照规定给宠物作定期防疫检查,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由相关部门调处。

  吴律师还表示,《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欧阳先生购买宠物狗系为了饲养,如果宠物店出售的狗确是“细小”无法成活导致欧阳先生目的无法实现,欧阳先生可以要求退还宠物狗。(记者 林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