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条件的进一步发展,精神需求越加被人们所追求,而社会上的宠物行业也是看到了发展的曙光,宠物店、宠物医院、宠物培训等等都应运而生。

  行业多了之后固然为宠物的生活带来了不一样的革新,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与平常医院相同,宠物医院也有纠纷和争议存在。

  首先,就是这起案件本身,刚开始只是一位单纯养宠物的女士为了保护自家的狗狗生命安全,但是谁知道最后会变成宠物主人和医生之间的纠纷。

  原来这位居住在浙江的女子十分喜爱自家的宠物狗,甚至将它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来养,这种做法也很明显的展现出该女子对于宠物狗喜欢到何种程度。

  但是随着狗狗来到发情期,在家里闹的越加欢腾,根据该女子在网络上搜查的培育守则来看,如果想要狗狗活的更加长久一些,那就要为宠物狗做绝育手术。

  而该女子已经养了这只宠物狗好几年,将它当作亲人的想法也绝不是一句空话,吃的都是最好的粮食,住的地方也打理的井井有条,十分的整洁。

  可以说这只宠物狗给该女士在工作之余带来许多精神上的安慰,可以说是她生活的调味剂也不为过,而如此重要的宠物狗竟然有着离世的风险。

  该女子将宠物狗视为亲人一般,自然不允许家里的宠物狗早早去世,立马就驾车来到了当地的一家宠物医院,涉及到自家的宠物狗,该女子自然做了多方打听。

  可以说,认识的朋友都被她问了个遍,经过多方推荐后才来到了这家宠物医院,是口碑极其不错的一家医院。

  而该女子火急火燎的赶忙走向了医生,讲述自己的来意后,医生也简单介绍了一下具体情况,表示任何手术都是具备风险的,所以在手术前必须要签订协议。

  这也是现在医院的固定程序,而在医生检查指标过后,该女子在检查协议没有问题后也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于是医生将风险通知留存好后就开始了手术。

  但是意外的来临总算无法预测的,本来想要借此让狗狗多活一段时间,反而成为了狗狗离世的导火索,在手术过程中,宠物狗的身体突然开始抽搐起来。

  而根据该女子所说,是因为在手术过程中,主刀医生让助手拿麻醉剂注射的时候助手拿错了药剂,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不过医生对此却有不同的意见,声称是该宠物狗对于麻醉剂产生了过敏反应,然后医生根据正常流程注射肾上腺素,但是很明显没有起效果,只能说属于意外情况。

  而该风险告知书上很明显写着手术前须知,麻醉剂过敏属于意外状况,而出现意外状况的风险需要顾客承担,当时该女子签协定的时候也看见了这条规定。

  但是该女子显然是不能在如此境地下保持冷静,一听这话马上就将刚才医生留存的协定撕毁,同时也将自己手中的协定毁掉了。

  而根据这位女士的意见,医生必须要向她的宠物狗磕头道歉,且还要赔偿10万元的损失费用,而这种要求医生自然不可能同意,于是展开进一步协商处理。

  但是很明显,叶女士根本就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让步,反而将事情越闹越大,无视了医生的调解请求,直接叫来了记者对此事进行报道。

  而记者采访中,医生的态度很明确,宠物狗出了意外,他也表示遗憾,但是赔偿可以,要说下跪是绝无可能,但是女子一听这话就不答应了,立刻展现了更加强硬的态度。

  医生只好拿出最后手段,声称如果女子坚持下跪道歉,那么就由法律来判决这件事,且他一定会起诉叶女士犯了侮辱罪。

  其实这件事属实也是到不了这种程度,毕竟宠物狗的离世是谁都不想看到的,而医生的治疗也不可能此次都万无一失,这次只是意外而已,让人下跪实在是过了一些。

  就算叶女士再怎么看重这条狗,也不能和人的命做对比啊,叶女士就算是其中的受害者,但是显然这要求有些不合适,如果叶女士执意如此,那么医生反而变成了受害者。

  网络上关于这件事的争论其实还挺多,一方面有认为医生漠视宠物狗的生命,没有考虑到该宠物狗对于叶女士来说的精神意义,所以医生必须负起大部分的责任。

  而另一个意见认为医生的应对非常有道理,毕竟不论如何,这是意外状况,而不是医生肆意谋害,医生倾尽全力的治疗没有任何道理应该受到无端的指责。

  对自身造成的后果表示歉意是应该的,但是要说为了这个结果,让人向狗下跪那就太过分了,这些对峙的理念让整个问题上升了一个层阶。

  那就是责任和情感谁应该占据上风的问题,可以说,这只宠物狗的精神意义是远大于现实意义的,那么该宠物狗对于医生和叶女士来说的价值是不对等的。

  医生的回答是基于医疗职责的认知,而叶女士则是个人主观情感上的倾向,两种立场有很大的不同,甚至可以说客观跟主观完全对着的两条路。

  所以导致我们很难对其做出什么公正的评价,但是有一点是必定的,那就是双方必然要做出一定妥协,医生要考虑叶女士的心理问题,叶女士也必须要对医生的职责有基本认知。

  当然了,现在的状况显然两者都处于一个难以冷静的时间,可能双方都需要冷静一下再进行理智的思考,叶女士应该再想一下让医生下跪的想法是否符合公众认知。

  对于叶女士的宠物狗意外离世,我们表示悲痛,但是叶女士后续的做法显然将宠物凌驾于人的尊严之上,即使宠物对于她而言很重要,在宠物医生眼里就是普通的病患,人在进行手术的时候也难免会有意外发生,何况是宠物?

  民法典第1165条有相关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外第1184条也同样要求赔偿必须以合理方式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的数额较大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生意外的情况下,主人可以主张医院应对小狗手术死亡负有赔偿责任。然而,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小狗的价值、主人的损失以及医院的过失程度进行综合考虑。

  在本案中,一只泰迪的市场在一两万之间,加上购买狗粮的费用也不至于达到十万元的金额,如果叶女士始终坚持宠物医院赔偿十万元,金额严重高于所需赔偿的价钱,甚至涉嫌敲诈勒索罪。

  叶女士逼迫宠物医生下跪的行为也不可取,毕竟人格和尊严也在法律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