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养宠物犬的人越来越多。饲养犬只对城市管理、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群众正常生活带来诸多影响,特别是犬只伤人、犬吠扰民事件频发。《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到2023年市人大立法计划,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现《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养犬管理的职能分工、限养区域和养犬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记者在采访中,市民们认为将《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到2023年市人大立法计划是好事,既能让生活环境变得更好、市民更加安全,又能规范养犬行为,文明养犬,市民们都表示支持。

  在《e线民生》平台有不少市民反映,如小区业主遛狗不牵绳、狗半夜狂叫扰民、狗咬人、流浪狗等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解决。在《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养犬人的行为作出了规范。其中包括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佩戴犬只标识牌、束犬链(绳),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携犬进入公用电梯等密闭空间的,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不得携犬进入办公场所以及公共场所以及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等。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养犬管理的职能分工、限养区域、养犬数量以及养犬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对未佩戴犬只识别牌、束犬链(绳)牵引;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以及未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等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没收犬只的处罚。

  对于《征求意见稿》,很多动物保护志愿者、爱心人士也有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李芹也是其中之一。

  李芹是荆州市流浪保护小动物中心的负责人。当初在救助一只伤残的流浪狗时,萌生了成立爱心志愿组织的想法。和几名爱狗人士商量后,她们成立了流浪小动物保护联盟,通过众筹方式筹集资金,成立了荆州市流浪小动物保护中心。从2015年10月4日成立至今8年时间,他们已经救助了三千多只流浪的猫狗,除了生病死亡,或者领养的,目前基地还有近800只。

  李芹告诉记者,因为一直在从事救助和保护流浪动物的工作,对于地方性相关管理办法的出台,他们一直都很关注,也很期待。

  荆州市流浪保护小动物中心负责人李芹:制定出的养犬条例,所有家养的宠物,甚至是流浪狗才可以摆脱很多困境,至少他们有合法的身份,减少流浪。

  李芹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个人、单位申请养犬登记的条件以及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同时约定了犬只的合法权益。但是针对《征求意见稿》第七条中“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本条例施行前已饲养、繁殖、经营的烈性犬;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或者犬只生育的幼犬,养犬人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妥善处置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李芹建议要有一个过渡办法。因为很多家庭是有两只甚至两只以上的狗,当前这个情况下家里多只狗的是不能限制一户一只的,应该给予一个时间和办法过渡。现有多只的家庭应该鼓励他们去办理犬证,只有这样才能规范。

  对于“本市城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细化分类,明确标准。李芹认为在条例里面,大型犬和烈性犬是有所区分的。大型犬里面也有宠物犬、也有护卫犬,也有烈性犬,但是很多被禁养的是属于宠物犬,有些宠物犬不仅仅温顺,还比小型犬更加亲近人,不能一杆子打死。除此以外,关于流浪动物救助这一块还没有纳入立法里面,也希望被纳入、被考虑,对流浪动物的救治更规范。

  如果您也有好的建议,可以直接登录荆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官网、荆州市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将意见、建议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荆州市城管执法委。也可以通过我们e线民生平台发帖。如何养犬是社会文明的一把标尺。抵制不文明养犬,不是简单“打狗”,而是要依法依规讲理、厘清权益边界,凝聚文明养犬共识,寻求不同群体权益的“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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